为期一年的对监管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已经结束。笔者昨日从银川市国资委了解到,该委已较全面地掌握了36户监管企业资产状况,查清资产损失及经营管理方面的情况。
此次清产核资剔除了已改制企业、已上划企业和停产多年的空壳企业,将剩余36户企业(不含一般监管的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全部纳入,以200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纳入本次清产核资范围的36户监管企业下属子企业和分支机构共24户,其中:自来水总公司分支机构20户,公交公司分支机构2户,哈纳斯天然气公司分支机构1户,保安服务公司分支机构1户。36户监管企业基准日的资产总额为36.84亿元,负债总额18.42亿元,所有者权益18.42亿元,共核销企业资产净损失6458.72万元。
另外,清产核资为企业全面推行新《企业会计制度》打下基础。此次清产批复同意26户企业从今年起全面执行新《企业会计制度》,并批准提取减值准备1827.65万元。对因改革改制或经营困难等不具备条件的10户企业,未准予提取减值准备,暂不同意执行新会计制度。 (焦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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