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市商务局: 现将商务部《关于大宗商品交易市场限期整改有关问题的通知》(商建发[2007]138号)转发你们。请各市商务局根据《通知》精神,认真核查本辖区内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而采用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交易的机构或者市场,对照《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规定进行检查;如有问题,请根据《通知》要求进行限期整改,并于2007年6月15日前上报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相关管理文件和整改方案,于8月30日前将限期整改情况上报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
附件:《商务部关于大宗商品交易市场限期整改有关问题的通知》(商建发[2007]138号)
二○○七年五月八日
(宁夏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