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文件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宁财(企)发[2007]274号
关于拨付2006年度第二批(清算)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的通知
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财政局、商务局: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拨付2005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的通知》(财企[2005]185号)和《关于拨付2006年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的通知》(财企[2006]434号)要求,2006年度第二批(清算)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已经下达给你们,请自治区重点出口企业及有关单位直接到自治区财政厅办理拨款手续,其他企业到所辖市财政局办理拨款手续。企业收到资金后作冲减营业费用处理。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商务厅
二○○七年五月十六日